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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余利清:车位服务风险警示与应对策略
时间: 2025-12-30 17:40:57来源: 江西深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车位车辆损毁,监控缺失的责任界定

小区车位使用类纠纷经常发生,其中车辆被刮/损毁,因监控缺失/损毁无法找到侵权人的案例朂为常见,我针对之前经历的一个例子做个分享。

案例:2020年,一位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地面车位10天后,发现前挡风玻璃破损。由于停车区域无监控覆盖,且附近路口监控录像未能调取,无法找到直接侵权人。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要求担责。


我们的立场与政策解读:

1、业主缴纳的“停车服务费”基于《物业服务协议》,性质是场地使用与综合管理服务费,并非车辆保管费。车辆控制权始终在业主手中,我们不承担保管责任。

2、我们的核心义务是维护停车秩序及配套设施(包括监控)的正常运行。若因我们管理疏忽(如监控长期失修)导致侵权人无法查找,则需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应的违约责任,而非对车辆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侵权责任法》精神已吸收),公共场所管理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此义务是“合理限度”内的。若我们已履行了常规巡逻、设备维护等义务,则责任有限。

针对小区车辆的管理,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向业主清晰说明,停车费不等同于保管费,避免误解;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车位所停车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我们需要确保监控系统有效覆盖与正常运行,定期巡检并留存记录;

3、车辆进入停车位停放时,管理人员应及时检查车辆,观察车辆是否有损坏,车窗是否已关闭,是否有贵重物品遗留车内等,必要时做好记录并通知车主,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4、一旦发生纠纷,立即固定现场证据,并妥善保存相关时段的监控录像。


二、政策解读卡:暴雨淹车库,不可抗力下的责任豁免

近两三年暴雨天气频发,特别是九江市地区,经常有听到地下室被淹没的新闻。去年我看到这样一个案例:台风暴雨期间,一名业主停放在地下车库的车辆被淹致损。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管理失职,要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我们的立场与政策解读:

1、台风及由其引发的特大暴雨属于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超出一般防护标准,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在此情况下,若我们已履行合理义务,可依法免责。

2、我们是否担责,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管理过错。本案中,如果我们已根据预警进行了安全提示和应急处理,尽到了管理责任。业主在明知台风预警的情况下,仍将车辆停于低洼地库,自身对损失发生存在重大过失。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收取物业服务费后,需要承担一定的防洪责任,防洪责任并非无限责任。


针对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密切关注天气预警,通过多渠道(公告、微信群等)及时向业主发布风险提示,建议其挪车至安全区域;

2、提前备足沙袋、排水泵、应急照明等防汛物资,并确保设备可用;

3、险情发生时,按预案进行抢险排水,并做好现场安全隔离与警示,防止次生灾害;

4、完整留存预警发布、应急响应、现场处置的照片与记录,作为已尽职责的证据。


九江分公司总经理:余利清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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